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全面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专业内涵式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宁波大学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管理办法》、《地理科学(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和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规范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程序与方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参加师范认证的地理科学(师范)专业。
第二章 组织分工
第三条 由学院设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小组” 定期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和达成情况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监督专业持续改进工作。小组由院教学委员会主任或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学院教学督导、班主任、教务秘书等。
第四条 上述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责任人 | 主要职责 |
学院教学领导 | 组织实施每一届毕业生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审议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和持续改进报告。 |
系主任 | 设计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调查问卷;计算培养目标达成度;分析所有毕业生的培养目标达成整体情况并完成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分析和持续改进报告;根据评价意见落实持续改进方案。 |
专业负责人 | 确认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培养目标的支撑权重是否合理,审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调查问卷内容是否合理。 |
班主任 | 负责对应班级(含应届毕业、毕业后三年、毕业后五年)和用人单位发放、回收和整理。 |
应届毕业生 | 在即将毕业时填写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调查问卷,对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
教学秘书 | 负责发放、收集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调查问卷;整理培养目标达成情况所需的相关材料;收集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和持续改进报告,并将结果反馈给每一位学生、教学院长、专业负责人和相关教师。 |
教学督导 | 在教学秘书的协助下对包括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和持续改进报告在内的所有档案材料进行规范性和合理性检查。 |
第三章 人才培养目标评价机制
第五条 评价依据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达成情况评价以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国标》和师范认证标准为根本依据,合理性评价以宁波大学人才培养定位及专业培养特色为内部依据、社会经济和行业发展需求为外部依据,达成情况评价以毕业生跟踪反馈、社会评价为依据。
第六条 评价主体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达成情况评价主体涵盖本专业学生、教师、学院教学督导、学院管理人员、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生实习实践单位、企业或行业专家等利益相关方。
第七条 评价方法
1.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应包括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部分内容。
(1)内部评价。内部评价的调研对象为校内专家、专业骨干教师及在校生。应召开专业内的关于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座谈交流会,就现行的培养目标是否符合教育部对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规定;是否符合专业认证协会以及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专业人才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经济、技术发展需求,是否符合学校和专业的层次及定位等内容展开调研,并形成会议纪要。
(2)外部评价。外部评价的调研对象为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企业和同行专家等利益相关方。各专业应开展针对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问卷调查工作,针对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现状、毕业生是否符合企业对人才需求、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对专业现行的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同时,应召开企业行业专家、同行专家的座谈交流会,针对现行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国家经济、技术发展需求,是否符合企业对人才需求等内容展开调研,并形成会议纪要。
2.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
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应包括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两部分内容。
(1)毕业生跟踪反馈。毕业生跟踪反馈的调查对象主要指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校友)。各专业可以根据现行的培养目标设计调查问卷,问卷的内容应易于理解与回答,且反馈的信息有助于客观分析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各专业也可以召开校友座谈会,了解和掌握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状况。各专业应依托各类信息化工具或管理平台,构建相对稳定可靠的毕业生沟通和联系的渠道,按期按需开展毕业生跟踪反馈的调研工作。
(2)社会评价。社会评价主要指用人单位评价(含行业专家)。各专业可以选取有代表性的用人单位、委托相关责任人反馈毕业生工作现状及能力发展现状。各专业也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调研工作,将本专业培养目标分解为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的若干问题,并对反馈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各专业应积极与具有代表性的用人单位或者行业组织等保持长期稳定的联系,为本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搭建平台。
第八条 评价周期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每两年进行一次,针对过去5年的毕业生。
第九条 评价结果及运用
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是毕业要求持续改进的依据,毕业要求的评价结果作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体系调整的重要依据,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目的是发现教学短板,改进课程质量,结果要及时反馈给相应教师,帮助教师了解课程特点及所处水平,有针对性地改进相应教学环节,调整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方法,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十条 本办法经第XXX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