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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关于推荐宁波大学2016-2017学年“上海市甬协公益基金会助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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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经与捐赠方沟通,2016-2017学年上海市甬协公益基金会助学金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具体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1. 宁波大学甬籍学子;
2. 在校在读学子(休学、退学以及实习、工作学子不含在内);
3. 成绩优秀,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4. 2016-2017学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评选名额与资助金额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负责学生资格审核、预推荐,由上海市甬协公益基金会确定最终名额和资助金额。
三、推荐程序
    1. 学生向各学院学工办提交《上海市甬协公益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新生为上一学期)。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宇凡
联系电话:889804550221(短)。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社区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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