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导航

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度博士后择优资助项目配套和出站留甬工作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09
浏览次数:
各位教师:
根据宁波市《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度博后有关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16〕47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择优资助项目配套经费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宁波市各设站单位在站博士后;
2.获得浙江省或全国博管委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
(二)申请材料
1.宁波市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配套经费汇总表;
2.全国博管委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证书(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公布文件不需提供)。
二、出站留甬工作补助申请
(一)申请条件
1.进站前人事档案关系在宁波大市范围以外;
2.在宁波市博士后设站单位做博士后研究;
3.出站后留宁波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
4、出站时将人事档案关系转移至宁波,并在宁波市参加社会保险。
(二)申请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留甬工作补助申请表;
2.全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博士后进站审批表;
3.在甬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出站证明(博士后证书、出站报告、出站报告审核表);
4.工作协议(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创办企业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
5.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保关系在甬证明。
三、其他说明
上述纸质材料请在2016年9月11日前报送院办袁佳音处,同时电子稿发至[email protected], 逾期不再办理。
电话:87609509(889509)。
 
 

 

     
 
         院办     
2016年9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