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期末及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24
各单位、部门: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暑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教安体[2016]191号)、《关于做好2016年在甬高校暑期校园安全和“双百双进”等活动推进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期末和暑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夏季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应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遵纪守法、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法制教育。教育师生自重自爱,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不涉足黄赌毒等;最后离开寝室的学生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回家途中要乘坐具有营运资质的客运车辆,并及时与家中联系,告知行程信息, 保管好随身物品,加强与学院联系;假期外出的师生更要注意旅途安全;暑期进行的各类活动要注意防暑降温,科学合理地安排时间,做到安全、健康地做好每件事,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部门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暑期暂不使用的教学楼、实验室、办公室和学生宿舍楼等应切断电(水)源,贴上封条。有技防设施的单位要在放假前进行性能检测,确保假期正常运行。暑期若教师要进行实践、实验、科学研究等,请各单位做好备案工作,落实安全责任人。6月15日-23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合保卫处对实验室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平安办对假期的相关安全工作进行布置、督促。针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请相关单位及时落实整改。
三、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防范到位
1.加强留校师生管理。各学院对留校师生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密切关注暑期留校学生的动态,并安排教师值班,做好留校学生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国际合作处、国际交流学院等相关部门和学院要关注并做好外籍教师、留学生假期中相关安全工作,防止涉外事件发生。
2.注意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事关学校师生生命健康的重点工作,是学校师生身心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保障。加强食品、饮水、食物加工原料的进货渠道及储存保管、食品加工等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集体食物中毒及投毒案件的发生。
3.加强门岗管理。严把校园安全关,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严格落实校园门岗值班职责,务必做到准时到岗,责任到人,按时巡查。做好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登记,规范机动车辆和人员进出,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守住守好校园安防第一道防线。
4.加强外来人员、活动的管控。暑假期间在校内举办各类培训班、夏令营、大型会议、重大活动或建筑施工的单位和部门,经学校审批后按要求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校内各宿舍楼、教学楼门卫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要加强对各大楼、学生宿舍的巡查,集体宿舍不得随意留宿校外人员。
四、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准备
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假期内各单位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关注气象部门通报,落实防台防汛防灾措施。
望各单位、部门接此通知后,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并将落实情况,记录在案、录入系统。请于放假前将自查小结和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校平安办,并发电子稿件。
联系人:罗老师,电话:889111,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老行政楼保卫处107室
附:宁波大学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平安办
2016年6月23日
公告附件如下: |
宁波大学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