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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宁波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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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

根据预算编制要求,2016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作现将提前启动,即日起开始申报。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21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具有宁波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毕业班研究生)。

(二)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SRIP等校级科研项目,至今未结题的,不予受理;

二、资助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

(一)资助项目类别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

(二)资助经费为:

1)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200/项,人文社科类800/项;

2)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3000/项,人文社科类2000/项。

三、推荐和评审原则

(一)实行限额推荐评审的原则。2016年度推荐项目数根据学院非毕业研究生数、结合2015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率进行分配,详见附件2

(二)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学院需严把推荐关,对于可行性差、缺乏创新等项目一律不推荐。项目研究内容完全为导师立项的课题内容者不推荐。

(三)学院评定,根据得分进行排序。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确定推荐项目,并进行排序,确定推荐资助类别为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四)学校资格审查,确定资助类别。

根据经费总额,2015年度预计资助项目99项(其中自然科学类56项,人文社科类43项)。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资助项目的申报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初审、学校审批的方式进行。其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116。研工部发布通知,并将申报工作通知学院。

(二)116-1120。研究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3)和《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专家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家评审表》,附件4),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项目1项。《申请书》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学工办201吴燕丽老师处,同时将《申请书》和《专家评审表》的电子文档发至 [email protected] 。截止时间为112016:00

(三)学院根据推荐和评审原则将初审后的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请各学院统一将《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5)、《××学院关于上报20××年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材料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6)和《申请书》(需一式两份),于1127前送至研工部(黄陈月莉楼305),同时将《汇总表》、《说明》、《申请表》和《专家评审表》的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四)1127日—1211日。研工部审核。校内公示3天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五、项目管理

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即20162月至20172月,具体按照《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联系人: 吴燕丽  87609521

 

 

    附件1:《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各学院推荐项目数

附件3:《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4:《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专家评审表》

附件5:《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6:××学院关于上报20××年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材料的说明(参考版)

附件1-6.rar

             建工学院学工办

                                                 201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