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寒假留宿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06
根据“宁波大学2016-2017学年校历”安排,本着为离家远回家不便、学习、科研等需求的同学提供住宿便利,结合我校住宿床位实际情况,对申请寒假留宿的同学作集中住宿安排,相关规定如下:
一、申请留宿的学生统一安排集中住宿,男生安排在本部宿舍10#楼、女生安排在本部宿舍6#、8#、15#楼,住宿名单分别张贴在集中住宿楼内,同时在学生社区网上也进行公布。
二、留宿的学生务必在2017年1月22日前,整理好自己的生活必需品(床上用品自带)搬到指定集中住宿楼办理入住手续;2017年2月17日搬入原寝室住宿,在原楼办理注销住宿手续,并配合好管理员做好相应的检查工作。
三、留宿同学住宿期间想回家或短期不在学校住宿的请及时与学院相关老师报备,同时告知楼内管理员做好注销住宿登记、归还钥匙等相关手续。
四、假期一个寝室只有一人住宿的同学请每天到管理员处登记一次。
五、请勿在宿舍内留宿本宿舍以外的任何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做到人离寝室随手关门;节约用水用电,禁止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等违禁电器;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防止出现纠纷;注意保持宿舍卫生环境。
六、寒假期间,宿舍楼每晚关门时间为22时整,请同学们自觉遵守。晚上外出尽量结伴而行,注意自身的安全,如发现可疑情况可拨打保卫处电话678110(手机短号),87600110。
七、如在假期留宿期间有住宿相关问题的可向宿舍管理员反映,或向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总值班反映,电话87600631,手机短号:599299。
宁波大学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