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12
各位同学: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于今年10月正式启动。为充分挖掘我校大学生中的自强典型,为广大同学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我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代言”
二、推荐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三、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2.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3.本人事迹在本校的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4.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四、推荐程序
1. 10月16日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2015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申报表》(见附件一)交学院团委(建工学院201,沈妍伶老师)。
2. 10月23日前,学院对学生基本资料和自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后报校团委(名额不限,符合条件即可上报)。
3. 12月5日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确定推荐1至2名“自强之星”。
活动期间,校团委将通过校内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对我校涌现出来的自强典型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充分深化自强的时代内涵,弘扬自强的时代精神,为广大同学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相关工作人员:
沈妍伶:87609521
共青团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