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签约)关于进行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现场签订及贷前培训暨诚信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15
各学院:
经与中国工商银行江北支行商定,我校将于10月19日(周一)早上8:30黄庆苗楼302进行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现场签约活动,签约前由银行工作人员对贷款学生进行一次约30分钟的贷前培训及诚信教育,现将具体工作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及时通知学生在10月16日(本周五)前到工商银行(农贸工行亦可办理)办好借记卡或灵通卡(硬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保存好“个人业务申请书”或“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注册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签约当天将硬卡及申请书带上。
二、各学院协助学生落实贷款见证人(辅导员,辅导员交身份证复印件),组织学生与见证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约。各学院届时请带队到现场,签约学生包括本学院老生新贷及由阳明学院转院至本院的老生新贷学生)及新生新贷者(各学院需签订协议名单见附件)。
三、各学院参加培训及贷款签约人数如下:
商学院7人,法学院1人,人文学院3人,教师教育学院4人,外语学院3人,理学院3人,材化学院9人,机械工程与力学4人,信息学院5人,建筑工程与力学3人,海运学院3人,海洋学院14人,医学院3人,阳明学院47人,马克思学院1人,共计120人。
五、注意事项:
①培训及诚信教育地点、时间:阶五教室, 8:30,全体签约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培训及诚信教育。
② 请各学院相关辅导员应充分重视贷款学生的签约工作,带队准时到阶五,学生凭参加完培训后发放的材料签约。
③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培训、诚信教育、签约,预计结束时间早上11:30,逾期不签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贷款,不再另行办理。
宁波大学学生资助与行政事务中心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