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5月份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16
各系、所、办:
2015年5月份的国库项目经费用款计划请于4月20日11:00前交至院办王海芳处(联系电话:888355),逾期不再受理。
2015年已批复的用款计划,当月未使用完的,可结转下月累计使用,无须重复申报该计划。为了方便填报,能确定用款计划的,可以将5-7月份的用款计划一次性填报。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表请使用最新表格填报(见附件),也可到计财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其他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知识请浏览计财处主页“国库集中支付问答”。
附件: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表
院办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