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费发放管理系统4月1日启用和实务操作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30
各单位、部门、项目负责人:
根据宁波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实行网上全员全额申报的要求,为规范我校各类劳务费发放,学校已出台了《宁波大学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并从2015年4月1日起启用劳务费发放管理系统。此项规则的实施要求我校给各类校内外人员的劳务费发放(包括给学生的劳务费)必须通过劳务费发放系统进行受理,其中学生助研津贴、勤工助学津贴和奖助学金的发放,仍采用原来纸质资料和发送电子档至计划财务处的方式进行发放。
为了让各位师生及时熟练掌握劳务费发放的有关政策和劳务费发放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我处联合人事处拟在近期安排三期有关劳务费发放政策和操作实务的培训会,同时编制了《宁波大学劳务费发放系统用户手册》供大家参阅,届时请各位师生积极参加,现将培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1、《宁波大学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人事处);
2、劳务费发放业务流程介绍及系统实务操作演示(计划财务处)。
二、培训时间安排:
培训对象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各单位、部门财务秘书
|
3月31日15:00-16:30
|
留学生公寓四楼
大报告厅
|
商学院、法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理学院、机械学院、信息学院等有关师生
|
4月1日8:10-9:40
|
安中大楼碧华厅
|
建工学院、海运学院、海洋学院、医学院、成教学院、国交学院、材化学院、阳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有关师生
|
4月1日15:00-16:30
|
安中大楼碧华厅
|
请各单位、学院务必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学院有关师生参加培训会,并在3月30日下班前,将三场培训会的参会人员名单通过宁大财务秘书QQ群(215507014)发送给计划财务处王欢欢。
三、劳务费发放管理系统登录方式:
2、登录后在“办事大厅”选择“劳务费发放”进入发放管理系统,系统操作方法请参阅《宁波大学劳务费发放系统用户手册》。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王欢欢(889027);人事处联系人:许祖迸(888076)。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人事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