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加快经费使用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05
各单位、部门、经费负责人:
财政部近期下发了《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现予以转发(详见附件)。
根据《通知》精神,经向市教育局、财政局了解,财政部近期将下派专员来甬清理结余资金,希各单位、部门、经费负责人对2013年之前(含2013年)立项的各类项目在2015年3月10日之前尽可能将该支付的经费予以支付,避免造成更大损失。涉及宁波市国库项目需申报国库用款计划的,今天(3月5日)下班前交至安中大楼103室王静峰处(联系电话:888212),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