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创建文明校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宁波大学创建文明校园实施方案》,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爱卫会和校文明办结合宁波大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和文明校园相关文件,定于5月上中旬对全校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和创建文明校园巡查(以下简称联合巡查组),具体通知如下:
一、联合巡查时间
5月10日-19日,各单位、部门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联合巡查内容及标准
联合巡查内容包含校园环境卫生考核“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现场卫生状况”和创建市文明校园两个方面。
(一)校园环境卫生考核
1.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台账,内容包括各单位、部门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单位、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巡查规定;年度开展环境卫生的工作计划及开展相关工作的会议记录;日常巡查记录等。(上半年巡查记录需2次,巡查记录表格请到宁大后勤8890网站相关下载)。
2.现场卫生状况:主要检查各单位、部门所属办公区域(含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报告厅等)、专业教室、实验室及室外包干区。
3.考核标准:详见附件《宁波大学校园环境卫生专项监督和考核评分细则》。
4.学生寝室和宿舍楼及周边公共部位卫生督查和考核工作由学工部、研工部、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请学工部、研工部于5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校爱卫会办公室备案。
(二)创建市文明校园巡查
校园文明治理:主要检查各单位、部门所属办公区域(含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报告厅等)、专业教室、实验室及室外包干区、学生寝室和宿舍楼等用房规范、停车有序、文化阵地管理有效等情况。
三、请各单位、部门提供本单位所使用的用房清单,提前做好卫生自查工作。
四、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须在指定时间内及时整改。整改后,联合巡查组再次验收,并将于5月下旬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的成绩作为本年度校园环境卫生的考核成绩之一。
联系人:郑慧敏,联系电话:888876、695190;办公地点:黄陈月莉楼304室
朱 燕,联系电话:889037、665860;办公地点:安中大楼1003室
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创建文明校园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爱卫会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