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04
各单位、部门:
根据《宁波大学创建文明校园实施方案》,为确保校园道路交通安全,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消除校内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创建文明校园。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1.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外来三轮车违规进入校园的;
2.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章骑车带人的;
3.外卖、快递电动自行车随意进入校园的;
4.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在校内超速(法定20公里/小时)行驶的;
5.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学校形象的。
二、整治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对本单位、部门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师生认真遵守各项规定,切实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三、整治措施
1.保卫处将组织人员对校园道路进行交通纠察、巡逻管控,督促师生规范行车、停车;
2.对于违章违规闯入校内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实行暂扣;
3.对电动车、机动车超速行驶及电动车、自行车带人等违规现象进行劝阻教育和登记;
4.校内主干道实行流动测速,及时阻止机动车超速行驶;
5.对违章停放机动车辆的予以抄告记录并短信或电话通知驶离;
6.适时将交通违章情况在校内网进行通报,并与各单位、部门平安单位考核挂钩。
根据《宁波大学创建文明校园实施方案》,为确保校园道路交通安全,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消除校内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创建文明校园。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1.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外来三轮车违规进入校园的;
2.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章骑车带人的;
3.外卖、快递电动自行车随意进入校园的;
4.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在校内超速(法定20公里/小时)行驶的;
5.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学校形象的。
二、整治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对本单位、部门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师生认真遵守各项规定,切实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三、整治措施
1.保卫处将组织人员对校园道路进行交通纠察、巡逻管控,督促师生规范行车、停车;
2.对于违章违规闯入校内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实行暂扣;
3.对电动车、机动车超速行驶及电动车、自行车带人等违规现象进行劝阻教育和登记;
4.校内主干道实行流动测速,及时阻止机动车超速行驶;
5.对违章停放机动车辆的予以抄告记录并短信或电话通知驶离;
6.适时将交通违章情况在校内网进行通报,并与各单位、部门平安单位考核挂钩。
特此通知!
平安办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