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18-05-23 13:08 (浏览人数:514) |
各单位、部门,有关教职工: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总体安排,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预申报对象 申报教师(含学生思政)、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含教育管理)、实验技术和图书资料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另行布置。 二、文件依据 (一)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主要按照以下四个文件执行: 1.《宁波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14〕107号); 2.《宁波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补充规定》(宁大政〔2015〕101号); 3.《宁波大学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大政〔2016〕74号); 4.《宁波大学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大政〔2017〕101 号) (二)2018年政策说明: 1.职称政策主体部分不作变动,涉及部分特殊学科和个别政策的调整拟在《宁波大学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待发文)中予以明确。 2.评聘指标方面,除个别学院或系列因机构变动、上级政策等原因将略作调整外,均按照《宁波大学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大政〔2016〕74号)中的附件《2016-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计划》执行。 三、网上申报办法 5月24日开通申报系统,以申报者个人账号登录宁波大学信息门户,进入“办事大厅”中的“职称评审”进行填报,并在6月4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待2018年职称政策发布后,若有个别教职工因政策原因需要申报或者需要修改申报材料的,人事处将另作安排。填写相关内容时,请认真阅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填写说明》(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今年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应参与本次预申报,申报者应对照申报条件自行审核,各学院应做好初步审核工作,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应纳入本次预申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材料预准备: 1.参照《宁波大学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准备书面材料。材料清单中的第3-16项,请申报人根据个人情况准备,待正式申报时制作清单目录、装订成册。 2.关于论文著作送审和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请各申报人员参照附件4和附件5的工作要求预先整理相关材料,具体工作待正式通知发布后予以办理。 (二)请学院在6月4日前上交《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6)。 五、其他说明 (一)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正式申报工作将于6月中下旬正式启动,届时学校将安排政策宣讲和工作布置会,请关注学校内网通知。 (二)人事处将分别于5月28日、6月1日在安中大楼405室集中受理2018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的咨询,请相关人员做好准备。 (三)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以先行查询个人“论文收录被引证明”等信息,具体检索途径见附件7。因图书馆与信息中心搬迁,具体证明开具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肖丽,联系电话:888230,电子邮箱:xiaoli@navbc88.com。 附件:
人事处 2018年5月23日 |
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