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预算编制要求,2019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作现将提前启动,即日起开始申报。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21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具有宁波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毕业班研究生)。
(二)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srip等校级科研项目,至今未结题的,不予受理;
二、资助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
(一)资助项目类别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院级项目。
(二)资助经费为:
(1)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200元/项,人文社科类800元/项;
(2)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3000元/项,人文社科类2000元/项。
(3)院级项目:1000元/项。
三、推荐和评审原则
(一)实行限额推荐原则。2019年度推荐项目数根据学院非毕业研究生数、结合2018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率进行分配(2018年创新项目结题率为100%的学院增加一项重点项目,2018年创新项目结题率为80%以上的学院增加一项一般项目),学院推荐数为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1项,院级项目10项。
(二)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学院需严把推荐关,对于可行性差、缺乏创新等项目一律不推荐。项目研究内容完全为导师立项的课题内容者不推荐。
(三)学院评定,根据得分进行排序。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确定推荐项目,并进行排序,确定推荐资助类别为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四)学校资格审查,确定资助类别。根据经费总额,2019年度预计资助项目140项(其中自然科学类79项,人文社科类61项)。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资助项目的申报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初审、专家评审组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进行。需注意,申请项目题目或相近题目已申请校级其他类别科研项目立项资助的,不得重复立项。其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2月25日。研工部发布通知,并将申报工作通知学院。
(二)2月25日--3月8日
1. 研究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3)和《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专家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家评审表》,附件4),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项目1项。《申请书》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所在学院学工办201吴燕丽老师处,同时将相应电子文档打包后以“XX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为文件名和主题发至nbu87609521@126.com,提交截止时间:3月8日。学院将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
2. 学院根据推荐和评审原则将初审后的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于3月15日前报研工部。
(三)3月15日—3月20日
研工部审核,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建议名单在校内公示3天后,由学校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五、项目管理
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即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具体按照《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六、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和一式两份的《申请书》
电子材料:《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申请表》和《专家评审表》
建工学院学工办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