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3
各单位、部门
为规范学校公务出行车辆租赁自行采购,简化工作流程,落实“最多跑一趟”工作,现就学校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实行定点采购通知如下:
1.根据《宁波大学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8]105号)、《宁波大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宁大政[2018]32号)等文件精神,宁波大学资产经营公司下属车辆服务中心为校内定点服务单位,为学校公务出行提供服务保障,用车电话:87600610(校内888610);
2.在校内定点供应商无法满足服务的前提下,各单位可根据《关于2019年度市级单位公务出行定点车辆租赁服务机构招标结果的通知》(甬机事发[2019]1号)文件公布的8家车辆服务公司(详见附件一),依据车型选择服务公司,并按照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3.即日起停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自行采购的合同签订。
联系人:
计财处:张海静 地址:安中大楼210室 电话:87609011
后勤处:李子孟 地址:黄陈月莉楼405室 电话:87600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