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创新创业、全面发展,特开展宁波大学2018-2019学年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学院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学院2015、2016、2017级本科班学生(原2018级阳明学院学生回阳明学院申请奖学金;2017-2018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回原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
二、额度名额设置
国家奖学金:1名(暂定),每人8000元
评奖条件
见附件
四、评奖日程安排
1、申请阶段(9月30日-10月8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并于10月8日12:00前经班主任填写意见签字后上交学工办吴老师处(如实在无法联系到班主任,请电话报备,表格按时上交),上交时随附佐证材料,申请表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三)。
2、学院评审阶段(10月8日-10月10日)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提交申请进行初评,确定初评名单;
3、学院公示阶段(10月10日—10月12日)
学院将初评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六、相关说明:
1、所有奖学金必须由学生本人先行申报,即错过时间或未提交申请的学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2、对于2018-2019学年有必修不及格课程的学生,经补考合格后仍鉴定为合格;
3、奖学金申请表采用打印稿,表格上的每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要求本人签名处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
4、所有材料均请上交书面稿;
5、为保证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奖学金评审期间,学院学工办设立评奖咨询、监督电话:87609521,电子邮箱:nbu87609521@126.com,师生对学院的评奖工作有不同看法,可及时反映;对获奖推荐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7609521;
咨询办公室:9学院学工办(思禹建工楼201)。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