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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与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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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班主任

根据《宁波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宁大党〔20062号)文件规定,现就20182019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与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各学院根据《宁波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和学院关于班主任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班主任工作考核。

1. 考核程序应包括班主任自评、学生民主测评和学院评议、院内公示等程序;

2.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3.考核结果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工部。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评选范围

全校20182019学年考核获优秀等级的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品德高尚,办事公道,为人师表;

2. 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能够深入学生实际,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工作扎实有成效;

3.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新方式和新办法,善于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 主动钻研与学生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并积极开展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研究;

5. 工作成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

(三)评选程序

1. 学院依照本人申请(填写《宁波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附件一)、20191216日(周12:00前将书面材料报至学工学工办201,电子稿发至wuyanli@navbc88.com;

2.学院审核评比、院内公示后上报学工部,学工部审核确定优秀班主任名单,发文公布。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燕丽;联系电话:616199

 附件一


 

 

土木与环境学院学工办

2019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