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为切实做好暑期学生管理和学生安全工作,保证暑期学校学生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学校统一要求,现就2021年暑期学生管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学生安全警示教育
一要警示学生要注意用电、用气,用火安全,防止发生触电、煤气中毒、火灾等安全事故;严查学生在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接拉电线网线等情况;
二要教育学生注意往返校交通安全,提醒学生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票,不乘坐无证“黑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三要面向学生开展法治安全和金融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不违法违纪、不误入传销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以及自觉抵制非法宗教等方面的纪律意识与法治观念,尤其要增强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
四要教育学生在假期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旅途中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以及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2.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管理
需申请留宿的时间段为7月19日-8月20日。
一是对于因研究、学习、实践等正当理由,确需留在学校住宿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严格审批后方可留校住宿;未经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留宿。未申请留宿学生暑期将关闭校内电子通行证。
二是暑期留宿学生进出校园及寝室,须做到“一人一卡”,如出现夜不归宿等违反暑期留宿规定行为的(以24小时内寝室楼无刷卡记录为判定标准),信息中心将于第二日早8点在“今日校园”内发送警告提醒信息,累计提醒3次及以上的,将停用校园卡功能并关闭校内电子通行证,同时将按照《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宁大政【2017】11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学院进行院内通报批评。如确需继续留宿的,需由本人重新申请启用校园卡功能。
三是留宿学生离开宁波市需提前通过“今日校园(易班)”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原则上不出浙江省。
四是中途如有申请留宿学生,需提前3天通过“今日校园(易班)”——“临时留宿申请”系统向学院提出申请,经责任辅导员(王朝东)审批、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开通校内通行证及留宿。
五是未申请暑期留宿学生需临时来校(无需留宿的),由学生本人通过保卫处公众号,向学院提出临时进校申请访客码,经学院审批通过后,生成临时通行证方可进校,但不允许留宿,来校期间校内电子通行证继续关闭。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