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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滨海城市轨道交通协同创新中心 2022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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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滨海城市轨道交通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中心依托宁波大学开展研究,同时联合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铁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宁波中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工程学院、宁波用躬科技有限公司等开展协同攻关,致力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近年来,中心围绕类矩形盾构法隧道技术、机械法联络通道技术等取得了一系列有显现度的研究成果,并且带来了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进一步推动滨海城市轨道交通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发挥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与技术推动作用,本中心设立开放研究基金,支持国内外人才到中心工作或利用中心先进实验条件和依托工程开展研究工作。

1. 资助范围

课题一:机械法联络通道施工数值模拟研究;

课题二:机械法联络通道施工切削环结构改进技术研究;

课题三:机械法联络通道施工测试技术研究;

课题四:机械法联络通道施工风险管控与社会经济效益研究;

课题五:基于无背靠工艺的机械法联络通道施工主隧道管片力学性能研究。

与机械法联络通道技术有关的其他重要课题,在与本中心沟通确认后亦可申报。

2. 资助金额

本年度开放基金的资助强度为每项4~8万元,总计拟资助5项左右。

3. 项目执行期限

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即:2022101~2024930日。

4. 考核要求

每个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应发表相关论文。论文数量、质量及署名要求如下:

·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被SCIEI检索。

·宁波大学合作者(中心成员且参与课题)需列为论文的共同作者,作者单位之一须标本中心(宁波大学滨海城市轨道交通协同创新中心;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of Coastal Urban Rail Transit, Ningbo University)。

·署名中心成员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或者指导中心成员研究,以第一作者发表SCIEI检索期刊论文1篇。

5. 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批准的开放课题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两批拨款。项目批准后,即拨付课题资助经费的50%;通过中期考核后拨付剩下的50%。根据学校财务政策,若经费无法转出拨付,校内获批人员将授权报销,校外获批人员请开具宁波大学发票进行报销。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填写项目中期报告。自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撰写结题报告、编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限届满9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6. 申报程序

①申请者请在认真阅读有关申请说明后,按规定格式填写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签字盖章后,于2022915日前一式三份寄至本中心。

②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书及附件的电子文件(PDF格式),并注意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的内容应严格一致。

③最终结果将于20229月底公布。

④本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颖娜

E-mailzhuyingna@navbc88.com 抄送dengyuebao@navbc88.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 邮编:3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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