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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宁波大学浙江省陆海国土空间利用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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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由我校牵头建设的陆海国土空间利用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第七批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为紧扣国家和浙江省重大需求,结合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充分汇聚现有创新力量和资源,深化陆海国土空间利用与治理领域的协同攻关,推动协同创新中心各参与建设单位及社会其他研究力量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共同推动陆海国土空间利用与治理领域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产出更多高质量创新成果,现特推出2023年度开放课题,现将开放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开放课题的申报对象为宁波大学浙江省陆海国土空间利用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所有建设单位相关人员,以及在该领域具有相关研究基础的校内和其他单位的相关人员。

二、选题要求

协同创新中心着眼于对接“海洋强国”、“生态文明”、“陆海统筹”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战略的重大需求,瞄准陆海国土空间利用与治理的学术与实践前沿,聚焦陆海统筹与生态文明基础理论、陆海空间规划理论与技术、陆海空间利用监测与评估、陆海空间统筹政策与治理等基础研究、决策应用与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任务,开展2023年度开放课题的申报工作,相关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

三、研究经费

协同创新中心2023年度开放课题分为校内专项课题、校外重点课题、校外一般课题三种类型。其中,校内专项课题每项资助10万元,本年度拟安排4项;校外重点课题每项资助6万元,本年度拟安排1项;校外一般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本年度拟安排3项。年度开放课题的研究经费待立项协议签订后一次性拨付。开放课题鼓励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参与建设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开展合作研究。经费使用应按照宁波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相关规定执行。

四、研究成果

(一)预期成果。高质量研究成果和应用成果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成效的重要体现,预期成果形式至少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校内专项课题校内专项课题的结题原则上须获得2项省部级领导批示,或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浙江日报、宁波日报等重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篇,或在SCI/SSCI前50%期刊、人文社科一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国内重要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1项,或取得同等层次相关成果。

2)校外重点课题校外重点课题的结题原则上须获得1项及以上省部级领导批示,或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浙江日报、宁波日报等重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1篇,或在SCI/SSCI前50%期刊、人文社科一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国内重要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1项,或取得同等层次相关成果

3)校外一般课题:校外一般课题的结题原则上须获得1项及以上厅市级领导批示,或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浙江日报、宁波日报等重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1篇,或在SCI/SSCI收录期刊、人文社科二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国内重要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1项,或取得同等层次的相关成果或取得同等层次相关成果。

(二)成果内容。开放课题结题验收时所提交的成果应与课题申报及立项协议的内容一致。

(三)单位署名。我校教职工完成的开放课题成果,在署名单位中须标注宁波大学浙江省陆海国土空间利用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排序须为前三);校外人员完成的开放课题成果可以署名其所在单位和宁波大学浙江省陆海国土空间利用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四)人员署名。研究成果第一完成人须为开放课题项目组成员,其中开放课题主持人应为完成人之一。

(五)课题标注。公开发表、出版、内部报送的课题研究成果须标注:“宁波大学浙江省陆海国土空间利用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编号:LHGTXT-2023-XXX)”,使用英文发表的成果须标注“The Open Funding of Zhejiang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Land and Marine Spatial Utilization and Governance Research (NO.LHGTXT-2023-XXX)”,否则不能认定为开放课题研究成果。

五、研究期限

协同创新中心2023年度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自立项协议签订时实行。到期如未完成的,可视情况申请延期,课题延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若延期后仍未完成验收将撤销该课题。开放课题由协同创新中心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验收审核。

六、申报方法

申报人结合课题指南,自拟题目,按要求填写“宁波大学浙江省陆海国土空间利用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请申报人于202355日(周五)下午5:00之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自行报送至协同创新中心,并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孙超,sunchao@navbc88.com),邮件标题注明“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主持人姓名+单位”。

协同创新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开放课题进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课题,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立项。


联系信息:

联系人:孙超

电话:13065626520

邮箱:sunchao@navbc88.com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西校区载物楼407

邮编:315211


宁波大学浙江省陆海国土空间利用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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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宁波大学浙江省陆海国土空间利用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附件2:宁波大学浙江省陆海国土空间利用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