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4月份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16
各单位、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已结转的2015年及以前项目详见附表1,相关用款计划批复后预计4月1日起使用。请各学院、部门统一收齐审核后于3月18日下班前交至安中大楼103室王静峰处(联系电话:888212),逾期不再受理。
2015年报过的国库用款计划已归零,需重新填报,填报计划总额不应超过年初余额(可见附表)。为了方便填报,能确定用款计划的,可以将4-6月份的用款计划一次性填报。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表请使用最新表格填报(见附件),也可到计财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其他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知识请浏览计财处主页“国库集中支付问答”。
附表1:结转下达的国库项目明细表
附表2: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表
计划财务处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