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11月份宁波市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04
各单位、部门:
11月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可再申报一次,计划批复后预计11月16日起使用,有要补报用款计划的由各学院、部门统一收齐审核后于11月6日下班前交至安中大楼103室王静峰处(联系电话:888212),逾期不再受理。
2014年报过的国库用款计划已归零,需重新填报,今年已填报用款计划的无需重复填报(已批复的国库用款计划可在计财处网站“国库集中支付”栏查询)。为了方便填报,能确定用款计划的,可以将11-12月份的用款计划一次性填报。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表请使用新表格填报(见附件),也可到计财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其他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知识请浏览计财处主页“国库集中支付问答”。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