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科研】关于开展2015年度宁波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SRIP)项目及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30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保证2015年度宁波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SRIP)项目及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顺利、有序地开展,校学生科研工作管理小组将于9月下旬开始对2015年SRIP立项项目及2014年新苗立项项目进行网络系统报备及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获得2015年SRIP立项及2014年新苗立项所有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研究方向及经费使用情况。
三、检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立项负责人登陆团务管理系统//ndtw.navbc88.com/Login.aspx(用户名密码就是教务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在10月9日前完成2015年SRIP项目、2014年新苗项目的信息填写,并于线下组织项目组成员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格式同往年),于10月18日前(具体开始时间另行通知)完成中期检查报告填写,并上传系统。
(二)学院组织专家组采取合适方式对所有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专家组通过对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经费的使用情况、下一步研究方向等进行评估,产生中期检查优秀、合格、不合格项目,并上报学校学生科研管理工作小组。原则上,要求获得资助的项目需要形成如论文初稿、实物发明模型、社会调研报告等阶段性成果。
(三)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立项资格,并追回项目资助经费:
1.中期评估检查时,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或未能按立项规定的相关进程完成同期主要任务和指标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
2.项目负责人因学籍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并未按规定程序变更项目负责人,导致项目研究停滞;
3.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内容;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或提供的中期检查资料、数据不真实;
4.专家认为立项的条件已不存在或课题已无开展必要。
(四)学校将组织专家将抽取部分项目进行中期答辩检查。专家组通过项目成员PPT展示及现场问辩对项目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
1.9月28日~10月9日,完成系统项目录入;
2.10月10日~10月18日,完成系统中期检查材料填写,并上传系统;
3. 10月19日~10月25日,各学院对项目进行自查;
5. 10月26日~10月30日,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方案另附通知。
五、检查结果处理
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校学生科研管理工作小组于项目结题前下拨全部经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校学生科研管理工作小组将予以公示并取消立项资格,撤消经费资助。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学工办沈妍伶老师:办公电话
科研部: 陈露瑶 694543
共青团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