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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度 “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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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大学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基金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2010151号)等文件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度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1、在2014年度参加《宁波大学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基金评定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各类竞赛,并获得相应奖项或荣誉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申报。
2挑战杯类竞赛不在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申报范围内。
二、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详见《宁波大学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基金评定办法(试行)》(附件1)。
三、申报要求与程序
1.本次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评奖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发展与服务处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解释。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应的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交至所在学院学工办。
3.学院初审后,以学院为单位根据申请表格要求报教务处审核。
4.学院在完成相关审核后,于513日前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及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申请汇总表交至教务处黄陈月莉黄210室,另需发送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
5.对于由跨学院学生参赛的获奖团队,申报工作由项目负责学生所在学院组织进行,其他学院不能重复申报。
6.个人或团队在同一竞赛项目取得多级名次者,或既有团队名次又有个人名次者,只按最高等级奖励。
四、相关联系人
教务处审核及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负责老师:葛翔,电话888406

 附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