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12月份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19
各单位、部门:
2014年12月份的国库项目经费用款计划由各学院、部门统一收齐审核后于11月20日交至安中大楼205-1室王静峰处(联系电话:888212),逾期不再受理。
2014年已报过的国库用款计划无需重复填报,用款计划填报金额不能超过可填报金额(详见附件1),预计这是今年最后一次申报机会,请大家尽量完整填报,尤其是预计可能被财政收回的项目。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表请使用最新表格填报(见附件2),也可到计财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其他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知识请浏览计财处主页“国库集中支付问答”。
计划财务处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