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11月份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16
各单位、部门:
2014年11月份的国库项目经费用款计划由各学院、部门统一收齐审核后于10月20日交至安中大楼205-1室王静峰处(联系电话:888212),逾期不再受理。
2014年已报过的国库用款计划无需重复填报,如有调整请在已审批计划的基础上增减,用款计划填报金额不能超过可填报金额,具体金额可在计财处网站“国库集中支付”栏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中查找。为了方便填报,能确定用款计划的,可以将11-12月份的用款计划一次性填报。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表请使用最新表格填报(见附件),也可到计财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其他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知识请浏览计财处主页“国库集中支付问答”。
计划财务处
2014年10月15日
公告附件如下: |
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