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开始,按照《宁波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14)74号文件)等相关文件要求和规定,现将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个人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如出现不符合资格者申请,取消其当年评比其他奖助学金资格,该班该名额取消不替补。各奖学金之间不兼得,奖助学金可兼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兼得。 二、评定依据(可查阅研究生手册2014版)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办法参见《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宁大政(2014)74号文件)(见附件1),研究生本人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 三、名额分配及院内细化评比标准和流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3个。研一研二研三可申请。建工学院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见附件2)。申请国家奖学金除上交《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外,还需上交《建工学院201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比计分表》(附件4)。申报截止时间10月22日17:00。 (二)评选流程 1、本人申请—班级评定小组材料审核、名次排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公示—报研工部。 2、班级评定小组人数以班级总人数的20%左右为宜,班主任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男女比例、寝室分布适合,人员有普遍性和代表性,并在班级公示无异议。 四、评定时间和内容安排 1、10月18日—10月19日,在学院内网公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和评奖办法,并设定具体评定时间。研究生个人对照评定条件,根据相关文件,填写相关表格,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0月20日—10月22日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应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均需提交,电子版发至zhoushuangshuang@navbc88.com。 3、10月23日,学院根据评定条件,在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定“国家奖学金”获奖候选人。 4、10月23日—10月27日,学院公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汇总表盖章后报送研工部。 五、材料要求说明 1、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宁波大学,评审截止日以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正式出版和发表的原件为准(包括获行政性、社会性表彰材料),用稿通知不予采信。 2、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绩和成果须为获奖后的新成绩新成果。 附件1:《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宁大政(2014)74号文件) 建工学院研工办 2014年10月18日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