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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留宿】关于寒假学生离楼、封楼和申请住宿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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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大学2016-2017学年校历”安排,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研究决定,对寒假学生离楼、封楼和申请住宿作如下规定:
1.根据学校校历安排,全校学生2017年1月23日放寒假,2月24日返校报到。
2.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封楼、开楼时间安排为:2017年1月23日封楼,2月17日开楼。(留学生公寓寒假期间不封楼)
3.寒假期间省内同学原则上须全部离校;确有特殊原因须在校住宿的省外同学应向所在学院提交留宿申请;因导师要求留校助研的研究生与本专科生同步申请;寒假留宿学生集中安排住宿。
4.留宿由本人填写《宁波大学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见附件,留校助研的研究生另需请导师签字确认),于12月30日13:3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学工办201吴老师处。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后,将于2017年1月6日公布留校住宿人员名单,具体安排情况另行通知(通知公布在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公告栏及学生社区网上)。
5.为加强寒假期间学生社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现面向假期留宿的同学招聘助管员若干名,男女不限,有意者须在社区网上下载《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勤工助学申请表》,填写好后,请于12月30日前上交至学生社区服务中心011办公室。
6.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在检查好室内安全情况(切断电器电源、关闭供水阀、关好门窗等)后,须告知宿舍楼值班员并一同复查,贴上封条,办理好离楼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