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通知:关于做好开学初教职工考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23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由于2月24日下班前要上报我校教师报到返校情况,因此请各单位于2月24日下午3:00前,将本单位开学初教职工报到情况说明(需加盖单位公章)上交到安中楼404孙爱丽老师处,并附成员名单,请假人员均须提供请假条,病假人员须提供由县级医院出示的有关证明,请假条和有关证明需同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