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销逾期预借票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19
各单位、部门,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宁大政[2011]121号《宁波大学收费票据管理办法》,现将
个人预借票据核销地点:安中大楼200室
联系人:冯能跃 联系电话:889017
附件:截止8.30未核销票据
计划财务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