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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发2014年度未做子女统筹医疗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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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将于2015625日至2015630日开展统计2014年度未做子女统筹医疗补贴工作。根据宁大政〔2005109号文件规定,具体事项如下:
3)双职工子女未在学校申报2014年度子女统筹医疗保险;单职工子女未在学校及配偶单位享受子女医疗保险或医药费报销待遇。
(1)双职工全年补贴300元,补贴以女方所在学院、部门上报
(3)2014年度新调入职工自报到月份起按比例计算
请各学院、部门于71日前上交《2014年度未做子女统筹补贴统计表》(附件)至人事处406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信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标明某某学院/部门子女统筹补贴。纸质表格需加盖公章,且逾期不予办理。
1)经人事处汇总后,名单在校内网上公示三天(公示名单中只保留父母姓名和孩子姓名)。
2)教职工姓名必须与工资卡姓名一致,避免发生无法打入工资卡的情况。请符合上述要求的教职工,于7月份关注工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