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7
各分工会:
根据《关于继续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甬教工女〔2017〕23号)要求,校工会现向全校女教职工征集相关征文和书画作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
1.征文内容
(1)家教:围绕家教,广泛立题,如:讲自己和身边人的家教故事,述家教之方、家教之乐、家教之艺术,论家教之于子女成长成材的重要性、家教不能变成知识教育、如何做个好父母、父亲参与教育孩子的必要性、怎样和孩子聊天、亲子阅读的好方法,等等。结合事例,讲述自己和身边人的家教心得与经验、艺术与方法。
(2)家风:讲述自己家族和身边人的家风故事、家族传统,阐述传承和培树好家风的时代意义,如好家风是一种无言的教育、好家风涵养人的道德品质、好家风利于家庭和谐,好家风促进社会文明,好家风淳民风清国风等;如何培树现代好家风,如孝亲爱老、夫妻恩爱、科学教子、崇尚阅读、诚信友善、和谐邻里、爱岗敬业、爱国奉献,等等。
(3)标题自拟,体裁不限。
2.征文要求:作者只限女职工,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且是本年度新作品。字数控制在1000~2500字之间(说明:少于1000字、多于2500字不予参评)。请务必在征文作品的题目下方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手机号。组织单位拥有参赛作品的宣传和出版权,凡参赛作品不予退回。
3、奖项设置:全市拟设若干一、二、三等奖。
二、书画阅读作品征集
1、作品内容:作者只限女性,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且是本年度新作品。用软笔书法、绘画形式展现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有关家庭文化的名言、诗句、家训、家规。
2、作品要求:绘画、软笔书法作品必须选用专用纸,作品的横或纵副不小于68cm,风格不限,作品不装裱。参评作品须有本人落款署名。组织单位拥有参赛作品的宣传、展览和出版权,凡参赛作品不予退回。
3、奖项设置:全市拟设若干一、二、三等奖。
请各分工会汇总有意向参加的女教职工的作品,并填写主题实践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于5月10日前报校工会,电子版发工会邮箱gh@navbc88.com,书面作品报校工会201办公室,校工会汇总后报市教育工会女职委参加评选,评选结果另行通知。
联系人:尹慧;联系电话:87600517。
校工会
2017年4月14日
公告附件如下: |
主题实践活动统计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