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务 处 文 件
教务处发(2007)008 号
关于申报2007年度宁波大学精品课程的通知
各学院:
2007年校精品课程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已通过学校验收的优秀课程。根据教育部要求,申报的课程原则上为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并在我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负责本课程建设3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课程组所有成员必须是从事该课程教学的任课教师,且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3.课程组成员的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工作分工明确,并应配备一定比例的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4.具有省部级以上成果,或教学表彰,或发表有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
5.有一定的网络课程和现代化教学基础,建有或短期内能建成网络教学环境并实现教学信息管理。课程支撑网站能够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6.课程教学采用优秀教材(国家优秀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自编教材),自编并使用了与本课程相关的教材(包括教学辅导书、参考书、习题集、设计或实验指导书、多媒体课件等教学用书)。
7.具备良好的实习、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条件,有一定比例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
8.课程教学特色明显。
二、评选额度:10门左右
三、评选程序:
1.负责人填写《宁波大学精品课程申报书》,学院初审并推荐、报送教务处;
2.专家组评审;
3.校教学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
4.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发文公布校精品课程。
5.择优推荐参评2007年浙江省精品课程。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
(1)课程负责人填写《宁波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六份,佐证材料一套。
(2)申报网站和课程网站地址
2.申报时间
各申报课程于4月1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204室,并将申报书电子稿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陈以海,电话:8440 地址:黄陈月莉楼204室
六、其他:
通过校精品课程的课程,将被授予“宁波大学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校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在享受“宁波大学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宁波大学。学校将把精品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向全校推广,上网并免费开放。
注:
1、“宁波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宁波大学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以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宁波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宁大政〔2006〕16号)。
2、精品课程网站建设可参考两门国家精品课程:
大学英语 //210.33.23.27/jpkc_nbu/daxueyingyu
运动生物力学 //210.33.23.27/jpkc_nbu/yundong_swlx
宁波大学教务处
20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