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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院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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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委员会文件

建工党2006〕12号  签发:苏尔


关于成立学院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学院信息联络沟通工作,提高对外宣传能力,营造积极向上的院风、教风、学风。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有关信息工作、宣传工作精神,研究确定学院信息、宣传工作方案,部署和指导学院信息、宣传工作,并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殿发(主持工作副院长、学院党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张佩芬(学院党委副书记)

员:下属各单位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信息、宣传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加强工作联络,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收集、综合工作信息,负责下属单位的工作考核;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提出工作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袁红辉同志兼任。

附:1、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信息宣传工作实施细则

2、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2006年信息宣传员名单

中共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机构 成立 通知


抄报:党办/宣传部


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办公室 2006年12月4日印发


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信息宣传工作

实施细则

为全面配合学院的各项改革工作,形成一个积极向上的院风、教风和学风,加强学院的上下信息沟通联络工作及对外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信息宣传工作是学院领导掌握情况的重要途径及进行决策和指导的重要参考,并有助于领导同志联系实际、联系群众,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有助于加强学院与学校及部门之间的情况交流和联系。

  二、信息宣传工作的实施原则及工作要求

信息宣传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及学校、学院的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报送信息、新闻稿件,积极发挥参谋、助手、服务作用,报送稿件一般应在事件发生三天内报送至学院,最迟不超过一周。

  三、信息宣传工作的联系网络及报送程序

  学院信息宣传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正常运作,组建一支学院兼职信息宣传员工作队伍,人员变动时请于一周内报办公室备案。信息、新闻稿件报送地址为:yuanhonghui@navbc88.com,电话:87600355,短号:667905,由学院信息宣传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收集、编辑并负责向学校及上级信息、新闻部门单位报送,来稿请署名并留联系电话。

  四、信息宣传工作的录用及考核

学院信息宣传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来稿负责处理考核,稿件录用平台主要有:学院网站()新闻栏目、学校新闻网、宁大校报、一周简讯、宁大信息、校园动态(宁大内网)等。院网由办公室负责编审并上传,学校及以上媒体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并统一报送。其中,凡投稿即记为0.5分/条,被学院网站及学校校园动态栏目(宁大内网)录用的加记1分,被学校新闻网“校院新闻”栏、宁大校报、一周简讯等录用的加记2分/条,被学校新闻网“宁大要闻”栏录用的加记3分/条,被宁大信息录用的加记6分/条,并实行按月记分、考核及公布。

  五、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制度

根据各单位、全年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得分情况,采用年终评比的办法,每年评出院级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中共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六年十二月四日

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2006年信息宣传员

单位

信息宣传员

1

土木工程系

刘干斌

2

建筑学系

姚 颖

3

城市科学系

乔观民

4

环境工程系

董志颖

5

中心实验室

王天宏

6

院办

袁红辉

7

新村办/地方合作办

张晓萍

8

教务办

程 鹏

9

学工办

华 颖

10

分团委学生会

黄 伟

11

建筑设计院

刘 斌

12

地基中心

高小青

13

监理公司

14

城市与环境研究所

金 武

15

城市规划研究所

胡杏云

16

建筑节能检测研发中心

周 燕

中共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六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