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第二届分工会《关于召开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11-13
中共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委员会文件
建工党〔2006〕10号 签发:苏尔焜
关于批转第二届分工会《关于召开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的
通 知
院分工会、各党支部:
学院党委同意第三届 “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关于召开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现予批转。
学院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代表大会是在全院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新形势下召开的。这次会议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回顾总结自第二届“双代会”以来的学院工作和工会工作,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学院的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这对于全面推进民主办学,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更好地凝聚全院教职工为实现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院党委要求各党支部认真按照请示提出的意见,切实做好大会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大会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
经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于11月24日召开学院第三届双代会第一次会议。
附件:《关于召开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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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教代会 工会 通知
抄报:校工会
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办公室 2006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