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7]1号)精神,现就我校做好省151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重点
(一)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文化产业等我省八大万亿产业领域从事项目研发、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围绕省政府战略部署、重大专项工作、重大平台建设,选拔推荐业绩突出的创新创业人才,优先推荐污水防治、标准化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三)优先推荐在浙江省内实施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中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
二、推荐名额
我校向省里推荐名额为11人。
校内各学科性学院和校设科研机构均可推荐1人,省A类B类一流学科所在学院增加1个推荐指标。机关、直属单位和非学科性学院“双肩挑”人员纳入学科性学院推荐。各单位应优先推荐宁波大学“浙东青年学者”培养对象。
目前在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青年教师不占所在单位指标,予以直接推荐。
三、申报人选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科研任务等,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或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已列入各地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
(二)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组织评审推荐;
(三)学校组织评审;
(四)全信息公示;
(五)校长办公会审定推荐人选名单;
(六)报省教育厅。
五、推荐注意事项
1.务必重视“培养目标和培养举措”的撰写
自2016年开始,省151人才工程评选过程中,已将“培养目标和培养举措” 纳入选拔量化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选的重要考察点。在填写申请表时,申报人选所在单位应提出清晰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具体可行的培养举措。培养期满后,目标完成与举措落实情况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单位在表格“用人单位具体培养目标计划栏”中按要求认真填写,做到“目标明确合理,措施具体有效”。建议:①培养目标可填写为“省151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或者其他同等级别或稍高的人才工程”。②培养举措要具体明确、合情合理、能够兑现,以条目式描述,如,培养期间给予多少经费支持、配置什么样的实验室和设备、配备什么级别的指导教师、以什么样方式支持团队建设、每年给予几个研究生招生指标、安排出国进修6个月以上、学术假……等等均可写入。
2.申报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报类型
省151人才工程选拔评价过程中,将在组别内分学术型、应用型、学术应用并重型三种申报人员类型,采取不同侧重的评价办法。学术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创新性理论成果、学术研究等情况;应用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服务推广、经营管理等情况;学术应用并重型申报人员兼顾考虑上述两方面业绩情况。
六、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1份。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见附件2,本表从博彩导航填写到“十三、所在单位意见”为止)一式2份,及佐证材料1份(A4纸不超过40个页码)。
上述材料请于5月 26 日16:00之前报人事处405室(学院截止时间为下周一,5月22日,交至院办303-6室),同时发邮件到zhangxiaoping@navbc88.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晓萍 联系电话:888365
附件1: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7 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