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宁波市财政专项经费执行进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30
近日市财政局和教育局召开了财政性教育经费执行进度推进工作会议,要求学校采取措施,加快经费使用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宁波市属高校拨款办法的通知》(甬教计号)文件规定,上年度学校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进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执行进度均低于序时进度的,按上年度财政拨款额核减预算;全年预算执行进度低于教育系统平均进度的,按低于的比例与上年度财政拨款额核减预算。截止第二季度末,我校年结转及年安排的宁波市财政专项经费的使用进度仅为,远未达到的要求。目前即将进入暑假,要在第三季度末使用进度达到,任务十分艰巨。如果未达到规定进度,将影响学校明年的财政拨款。为加快市财政专项经费的使用进度,现将截止年月底前学校已下达的市财政专项项目经费使用进度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请各单位、部门、项目负责人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利用暑假时间及时做好政府采购、用款计划申报等相关工作,确保开学后能按时支付各类项目资金,加快经费执行进度。年结转的项目(除科研项目外)请务必在年底前执行完毕,结余经费财政将收回,不再结转。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学院加强督促,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形成实际支出,达到要求的执行进度。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联系人:周灵漪 联系电话: 附表:市财政专项项目经费使用进度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