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 2016-03-31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一次取得各种名目奖金,一般应将全部奖金同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我校每月工资薪金一般分二次发放和计扣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1)每月9号发工资时先按规定计扣工资税金;(2)每月18号发奖励性绩效时,再根据9号工资及18号奖励性绩效合并金额重新计算总税金,两者之差即为18号所发奖励性绩效应扣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