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3月份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03
2015年报过的国库用款计划已归零,需重新填报,填报计划总额不应超过年初余额(可见附表)。为了方便填报,能确定用款计划的,可以将3-5月份的用款计划一次性填报。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表请使用最新表格填报(见附件),也可到计财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其他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知识请浏览计财处主页“国库集中支付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