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一次性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16
(二)申报方式:符合条件者请填写《宁波市市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配偶为非本单位的须盖配偶单位公章。需要提交的材料: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配偶工作单位在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以外的,须提供当地住房证明,并到当地房改办盖章;本人及配偶户籍为农业户口的,提供当地土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有无批地建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