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07-03-07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教师: 根据市科技局有关通知精神,学校曾于2006年12月15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07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研处通字[2006]138号),科研处即日起将集中受理网上申报事宜,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20日,届时市科技局将关闭申报系统,请抓紧时间申报,纸质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报送科研处。为了能顺利通过市科技局网上审核,申报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需紧扣《2007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指南》,必须符合申报指南要求。 2、申报系统各学院已注册,户名和密码由科研秘书负责掌握,申报教师不能再自行注册,另开户名,否则学校不予受理。机关部门的户名和密码请与科研处项目主管联系。 3、网上申报完成后,必须点击“上报”按钮,否则科研处无法在网上受理和审核。只有科研处初审通过提交上报后,才能进入市科技局审核环节。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给予项目申请编号并在申报系统中反馈打印信息,然后再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材料(申请表和可行性报告)。如果网上生成的申请表无申请编号,说明市科技局终审还未通过。网上申报后,务请及时上网跟踪申报项目格式审核进程,及时查看学校和科技局的审核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再次上传。 4、项目总经费应等于“向市科技局申请经费”、“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三项相加之和。近年,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一般情况下在3-6万之间。经费预算细目各项开支之和必须等于项目总经费,管理费不得超过总经费的5%。经费预算中如有设备费,则需在仪器设备及用途栏中详细填写购买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及用途说明。 5、“计划进度目标”栏中项目研究起始时间、完成时间应与“项目情况”栏中开始、结束时间相一致。按市科技局审核要求,未实施项目不在项目申报支持范围,项目研究开始时间不能迟于申报时间,因此建议“项目研究开始时间”按2007年3月1日填写。 6、可行性报告需按市科技局规定的编写提纲撰写(必须包含10项内容,详见附件),可行性报告中的经费预算、年度进度和目标及预期成果等必须与申请表的有关内容和数据相一致。可行性报告第十条“归口管理部门的详细审查意见”请按附件提供的内容统一填写好(见附件)。 7、有合作单位的项目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时需提供合作协议。 联系人:陈亚芬 联系电话:87600299 附件: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科研处 2007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