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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宁波市高校系统2006年度“优秀干部、优秀教职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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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各教工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宣传部《关于推荐评选宁波市高校系统2006年度优秀干部、优秀教职工的通知》精神,请各支部在学院范围内推荐优秀干部、优秀教职工各一名,1018日前报学院党委。

建工学院党委

20061012

附:关于推荐评选宁波市高校系统2006年度优秀干部、优秀教职工的通知

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各单位、部门:

根据宁波市高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市高校系统优秀干部、优秀教职工、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文明学生、文明寝室、文明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推荐评选宁波市高校系统2006年度三优秀、三文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干部条件

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计名利,自觉奉献,乐于助人,真心诚意为师生办实事;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出色,工作实绩显著;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敢挑重担,坚持原则,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自觉维护党和集体的利益;廉洁自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有开拓创新精神;为现任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并已任一年以上。

2、优秀教职工条件

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完成本职工作出色,实绩显著;职业道德好,敢挑重担,办事公道,坚持原则。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乐于为教育事业奉献;关心集体,同志之间团结协作好;在宁波大学工作三年以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优秀教职工评选。

3、已评为2005年度宁波市高校系统优秀干部优秀教职工的教师,已获得宁波大学2005年度十佳教师徐望月教师奖励基金特别奖王宽诚育才奖的教师不参加本次评选。

4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文明学生、文明寝室、文明班级的推荐评选条件与评选程序由学生工作部另行通知,推荐名额为各10名(个)。

二、评选程序:

1、由下属党委、党总支部推荐优秀干部和优秀教职工各1名,其中机关党委推荐名额暂按2005年执行。推荐名单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院务会议)、机关党委会审议通过。

2、由校党委领导召集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纪委、工会、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负责人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产生各10名推荐对象,经公示后上报市高校工作领导小组。

3、请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认真组织推荐,并于1020日前将推荐材料送交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崔雨,联系电话:87600382

党委宣传部

○○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