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务 处 文 件
教务处发(2005)104号
关于组织申报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接省教育厅通知,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部门积极宣传,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重点建设教材项目必须在《浙江省2005年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竞标选题》(附件1)范围内。
二、申报教师应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附件2)。
三、重点教材评审主要依据
(一)、主编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要求有相当的本专业教学经历、教学研究成果,有教材编写的经历;
(二)、优先考虑多校合作编写或有5000册以上量的重点建设教材;
(三)、有本学科教学积累及相关研究成果,图书文献、对外交流及其它基础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新编教材仍采取项目负责人制的办法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修订教材原则上由原教材主编提出,并在《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封面新编或修订一栏注明“修订”字样。新编教材要有详细的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并要求提供反映教材特色和创新的样章或样稿。修订教材请提供样书。本科教材的学科门类请按照教育部颁布的19个专业大类填写。
(二)、根据有关出版协议,评审确定的省重点建设教材,必须由省出版集团组织出版。对于极少数确实需要建设,但使用人数特别少,印数在2000册以下的教材,省出版集团出版确有困难的,本着出版社与编者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通过三条途径解决,一是由编者补偿出版成本,出版社给予出版;二是由省新闻出版局核发内部准印证,给予内部准印;三是经省出版集团同意,由非省出版集团的出版社出版。对于原教材为非省出版集团出版的修订教材,要求改由省出版集团出版,版权由编者出面与原出版社协调解决。
(三)、申报表及其它申报材料一式4份,于12月19日下班之前交学院教务办;申报表电子稿请同时发送到邮箱chengpeng@navbc88.com。联系电话:87600311(8311)。
附件1:《浙江省2005年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竞标选题》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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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办
200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