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导航

转发人事处通知:关于做好2016年有关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30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宁波大学第六轮聘期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宁大政﹝2016﹞86号)、《宁波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宁大党﹝2012﹞14号)和《宁波大学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综合考评办法》(宁大党﹝2016﹞33号)文件,为做好我校2016年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考核、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学院聘期目标任务考核、干部年度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综合考评:根据《宁波大学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综合考评办法》(宁大党〔2016〕33号),对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进行综合考评。
(二)学院专项目标考核:根据《宁波大学第六轮聘任学科性学院年度专项目标考核与奖励实施办法》(宁大政﹝2016﹞81号),对相关学院进行2016年专项目标考核和奖励。
(三)学院年度聘期目标任务考核:根据学院与学校签订的第六轮聘期目标任务书为依据,对学院进行聘期目标任务的考核。
(四)干部年度考核:详见《宁波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宁大党﹝2012﹞14号)文件。
(五)教职工年度考核:根据《宁波大学第六轮聘期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宁大政﹝2016﹞86号)、岗位职责和岗位聘任合同,对教职工个人当年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规定
(一)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控制在本单位、部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参加中层领导干部和挂职干部考核、专职辅导员考核和实验人员考核的人员不作为单位、部门计算优秀名额的基数。“双肩挑”人员实行“双岗双考”,分别就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其中,专业技术工作由相关学院考核。年度考核最终结果由组织部根据“双肩挑”人员“双岗双考”的情况,综合确定考核等级。
(二)专职辅导员由人事处会同学工部和学院根据相应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表现进行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
(三)实验人员由人事处会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学院根据相应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表现进行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
三、时间安排:
(一)考核工作布置
11月29日,发布考核通知。11月30日,人事处网站开设“2016年考核工作专栏”,有关考核工作的文件、通知和表格均可在该专栏下载。
(二)学院专项目标考核
12月23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学院专项目标考核,考核结果经公示后,由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人事处,同时以电子文档附件形式发到xiaoli@navbc88.com
(三)工作量统计和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
1.12月8日前,教务处、人文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将教学科研工作量统计结果和有关教学科研数据交人事处。
2.12月20日前,有关职能部门对照学院聘期目标任务书(见附件2)统计各学院相关聘期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各学院与各职能部门完成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核对。各有关职能部门将各学院相关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经公示后,由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人事处,并以电子文档附件形式发到xiaoli@navbc88.com
3.12月23日前,人事处完成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总并发送给各学院。
4.12月26日前,各学院上交最终确认的学院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由学院领导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后,上交人事处备案。
(四)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2016年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仍采用网络测评方式,详见组织部、纪委办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宁波大学2016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通知另发)。
(五)教职工年度考核
1.12月9日至25日,各单位(部门)组织教职工年度考核。
2.12月19-27日,教职工通过考核系统确认提交本人考核登记表。
3.12月29,各单位(部门)在网上完成考核登记表审核工作,并将下列考核材料送交人事处:
①《2016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名单》(附件3);
②《2016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
上述材料都要求EXCEL格式,打印一式二份,由各单位(部门)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后,一份由各单位(部门)留存,一份报人事处。
(六)全校单位(部门)工作汇报会
2016年12月底,召开全校单位(部门)工作汇报会。各单位部门对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其中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需要填写《宁波大学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年度业绩汇总表》(附件5),12月 19日前,由部门领导签字后交机关党工委,电子文档附件发送到hongrongrong@navbc88.com。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考评小组完成目标任务审定工作,并予以反馈。12月26日前,最终确认的业绩汇总表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机关党工委。
(七)确定考核结果
2017年1月中旬,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年度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递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发文公布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
(八)打印、上交个人考核表
2017年3月15日前,各单位、部门或教职工个人打印考核登记表,经个人签字、单位审核盖章后,送交人事处、组织部归档。
 
组织部联系人:王立衡:安中大楼1008 889035(664006)wangliheng@navbc88.com
机关党工委联系人:洪蓉蓉:安中大楼1008 888247(673327)hongrongrong@navbc88.com
人事处联系人:肖丽: 安中大楼405   888230(637146) xiaoli@navbc88.com
 
附件:
 
 
                            组织部 机关党工委  人事处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