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0-10
各相关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宁大政[2011]138号文件)(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要求,现将我校评选2012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评选条件、推荐名额
1、评选对象:2012年度我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评选具体条件:评选条件详见“评选办法”(附件1)。
3、各学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参评数,分别应控制在当年度相应毕业生数的30%和15%以内,详见《2012年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
二、评选程序
1、各学院组织相关导师申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进行严格审查,并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初评,得票数超过到会委员数三分之二者方能获得推荐。所在学院对下属各学位点的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后,及时交送研究生院(筹)。
2、研究生院(筹)聘请校内外资深教授按学科分类组建评审专家组。申报材料经研究生院(筹)复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交专家组评审;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所在学院,不再受理重新申报。
3、研究生院(筹)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对申报材料按学科分类排序,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表决。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4、对于被评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和奖金;对于已获得2012年度曹光彪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者,奖金不重复计发,按就高原则发放。
三、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于2012年10月26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筹):
1、《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3)A4纸质打印稿1份;
2、《2012年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4)A4纸质打印稿1份、电子表格。
四、特别说明
1、《推荐表汇总表》中,博士优秀学位论文、硕士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分别应按优先次序排序;
2、对于填报的《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均应在研究生入学之后取得,且须以宁波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发表成果的认定:国内发表以《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2010版)》(附件5)为主要依据;在此范围之外发表的论文,须有SCI、EI等收录证明。
3、《推荐表》后须附“获得成果栏”中标注的有关成果的佐证材料:
(1)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未正式发表的须提供录用通知)、原文。
(2)学术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博彩导航、封底。
(3)被SCI、EI等收录的学术论文:论文全文、收录证明。
(4)获奖证书、专利证书。
请各学院本着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相关《评选办法》严格把关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并按时报送研究生院(筹)。
联系人:黄陈月莉楼402室,陈烨,87600926,chenye@navbc88.com
研究生院(筹)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