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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杏琴园研究生奖助学金”、“绣山清寒奖学金”、“华夏新生助学基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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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2杏琴园研究生奖助学金绣山清寒奖学金华夏新生助学基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12杏琴园研究生奖助学金绣山清寒奖学金华夏新生助学基金评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宁波大学杏琴园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暂行)》(宁大政〔2008147号)、《宁波大学绣山清寒奖学金条例》(宁大政〔200176号)、宁波大学华夏新生助学基金评定办法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原则

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  

二、评奖时间及程序 

1101010月14,学院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布“杏琴园研究生奖助学金绣山清寒奖学金华夏新生助学基金的评奖条件。研究生个人对照评奖条件,根据相关文件,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根据评定条件,在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推荐获奖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1、相关文件及表格下载

                               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

                                    2012年10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