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杏琴园研究生奖助学金”、“绣山清寒奖学金”、“华夏新生助学基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0-10
关于做好2012年“杏琴园研究生奖助学金”、“绣山清寒奖学金”、“华夏新生助学基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12年“杏琴园研究生奖助学金”、“绣山清寒奖学金”、“华夏新生助学基金”评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宁波大学“杏琴园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暂行)》(宁大政〔2008〕147号)、《宁波大学“绣山清寒奖学金”条例》(宁大政〔2001〕76号)、宁波大学“华夏新生助学基金”评定办法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原则
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
二、评奖时间及程序
1、
学院根据评定条件,在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推荐获奖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