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2]155号),现将2012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参评对象:目前在读,且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各类留学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研究生除外。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下拨到学校的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情况,2012年我校可评博士生4名,硕士生80名。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按照各学院研究生规模进行分配(名额分配见附1)。
5.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评选。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名单,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按学校下达指标初步评审后上报学校审定。
二、 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工部(宁大政[2012]154号)。
2.各学院相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长为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主任委员、导师代表(不少于2名)、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不少于2名)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公示、资料报送等工作。
三、 申请和评选
(一)评选条件
1.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申请人基本标准:
(1) 学习成绩:专业学习成绩达到本专业前50%;
(2) 科研成果:由各学院按照学科特点,自行制定规则,重点应考虑有创新度的科研成果。本年度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申请人自入学起至2012年12月31日;论文以原件为准,用稿通知不予采信。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反校纪校规并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3)在提交的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
(4)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评选办法
1.各学院应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操作办法,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备案。
2.评审流程:
(1) 各学院原则上采用“申报制”评选方式。
(2) 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3) 申请者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以及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报导师签字认定。
(4) 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集体讨论、投票后确定初评结果。学院初评结果须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 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评审委员会须于2013年1月9日下班前递交《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三个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
(6) 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申报材料,提交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7)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研究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 时间安排
2013年1月9日前,各学院完成以下工作:1.各学院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评审操作办法;2.组织初评;3.公示初评结果(不少于5个工作日);4.上报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月18日前,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以下工作:1.整理和审核各学院上报材料;2.相关材料提交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并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3.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其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新的奖学金项目,今年是首次评审。鉴于该奖项下达时间晚,评审时间紧,奖学金额度高,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及导师。
2.鉴于本年度的其他研究生奖学金已经评审完毕;本年度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前期已申领其他奖学金的同学可继续申请本奖学金。
3.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经验和问题,积极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4.各学院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研究生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引导获奖研究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5.本通知解释权归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附件1:各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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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研工部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