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学期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的设置与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教岗位设置与聘任程序:
1、9月26日前,学院根据本学期开课计划,组织有关教师设置助教岗位,学院填报《宁波大学助教岗位设置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筹),本科课程相应材料由研究生院(筹)转交教务处审核。
2、9月27日,研究生院(筹)协同教务处审核并确定助教岗位。
3、9月28日,研究生院(筹)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助教岗位。
4、9月28日—10月11日,相关学院组织2012级研究生应聘助教岗位。
(1)研究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申请表》,并经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签署意见后填报《宁波大学研究生应聘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情况汇总表》,交研究生院(筹)审核。
5、10月15日,研究生院(筹)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二、助研、助管岗位设置与聘任程序:
1、9月26日前,学院或部门组织有关教师设置助研、助管岗位,学院或部门填报《宁波大学助研(助管)岗位设置汇总表》,交研究生院(筹)审核。
2、9月27日,研究生院(筹)审核并确定助研、助管岗位。
3、9月28日,研究生院(筹)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助研、助管岗位。
4、9月28日—10月11日,学院组织研究生应聘助研、助管岗位。
(1)研究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申请表》,并经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签署意见后填报《宁波大学研究生应聘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情况汇总表》,交研究生院(筹)审核。
5、10月15日,研究生院(筹)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三、岗位考核:
1、岗位聘用期满前一周内,由岗位设置人填写《宁波大学助教、助研、助管岗位考核表》一份,提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2、在岗位聘用期间,若岗位设置人认为应聘学生不能胜任岗位要求,可提前填报《考核表》,并要求解除聘用关系。
四、注意事项:
1、助教岗位申请仅限于一年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1名研究生只限于1个助教岗位。助研、助管岗位申请仅限于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聘任:
(1)现正在已应聘的“三助”岗位上工作,截止到2012年7月底聘期未满的;
(2)上一聘期考核不合格者;
(3)休学者、延长学业者;
(4)如经调查不能胜任“三助”岗位工作者,可按规定解聘其“三助”岗位。
2、本次岗位聘用起始年月统一为2012年10月,且“助教岗位”聘用截止年月统一为2013年2月。
3、凡以课题组名义设置的助研岗位,需在《宁波大学助研(助管)岗位设置汇总表》的备注栏内注明“课题组”字样,岗位津贴标准及支付由课题组自行决定。
4、学院或部门提交的材料包括《宁波大学助教岗位设置汇总表》、《宁波大学助研(助管)岗位设置汇总表》、《宁波大学研究生应聘三助岗位情况汇总表》的书面材料及三个《汇总表》的电子文稿。(《宁波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申请表》、《宁波大学助教、助研、助管岗位考核表》在学院留存,聘任结果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5、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按上述程序及时间组织完成该项工作。
五、文件依据:
《宁波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和助管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宁大政[2004]129号)、《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0]68号)。
六、联系人:蓝芳,联系电话:87609137,地点:黄陈月莉楼305室,邮箱:lanfang@navbc88.com
七、相关表格打包下载
注:根据经费预算,学校只提供每个应聘研究生一个“三助”岗位的津贴。“三助”津贴将按月打入研究生建行卡中,如有遗失并补办新卡的同学请及时到黄陈月莉楼305室和安中大楼二楼计财处大厅缴费窗口登记。
研究生院(筹)、研工部
201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