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12年“宁波市政府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宁波市政府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原则
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各学院名额分配
该助学金的资助比例为本学院当年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10%。如有特殊情况,请写情况说明报研工部。
三、评奖时间及程序
1、9月20日—9月29日,学院向全体全日制研究生公布“宁波市政府研究生助学金”的名额和评奖条件。研究生个人对照评奖条件,根据相关文件,提交“宁波市政府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宁波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院研究生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后,于9月29日11:00之前,把《宁波市政府研究生助学金推荐名单》(详见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宁波市政府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宁波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报送研工部,电子稿请发至lanfang@navbc88.com
2、9月29日—10月10日,研工部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及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市政府研究生助学金”推荐名单,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校公示3天,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由研工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1:宁波市政府研究生助学金推荐名单
附件2:宁波市政府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宁波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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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工部
2012-9-20